1.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;
2.经办人员《授权委托书》;
3.经办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;
4.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设立反担保措施决议(其中股份制企业提供: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);
5.企业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;
6.本年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;
7.本年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、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;
8.近3个月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发票;
9.近3个月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工资发放清单;
10.符合条件的新招用人员资格证明;
11.工商注册证明;
12.工商营业执照正、副本(已年检);
13.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;
14.企业经营的其他证照(特殊行业证照或关机机关批文);
15.借款企业简介(需写明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);
16.章程(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不提供);
17.最近一期验资报告(个人独资企业无需提供);
18.最近一期纳税申报及纳税凭证或税款缴纳情况说明;
19.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居民身份证;
20.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及其他股东简历;
21.会计居民身份证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简历及任职证明;
22.《企业信用报告》;
23.近三年财务报表,最近一个月报表和报表附注;
24.经营场地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及租赁付款凭证),附经营场地照片2张;
25.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合同(上下游购销合同)。 (需扫描入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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