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2.学校毕(肄)业且未就业的,凭毕业证书或学校毕(肄)业证明登记;
3.与用人单位解除(终止)劳动关系的,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(终止)劳动关系证明登记;
4.从事个体经营、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,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登记;
5.复员退伍军人,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登记;
6.刑满释放、假释、监外执行人员,凭司法(公安)部门证明登记;
7.城镇常住人员,凭城镇常住地的居住证明登记;
8.其他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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