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高新区创业园优惠政策
1、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持有人为博士、硕士的入园企业,可分别获区财政无偿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,促使其科研成果就地转换为生产力。具体标准为:留学博士10万元,国内博士8万元,留学硕士5万元,其他学历人员视项目情况另行确定。
2、通过科技三项费、专项经费等渠道设立项目种子基金、服务支助资金等扶持资金,入园企业可优先享受。另设“创业园区最佳创业奖”,每年评选一次,获奖者个人所得税由区扶持资金管理单位代缴。
3、入园企业获得科技项目银行贷款时,两年内可由高新区财政给予贴息支持,每个企业最大贴息额不大于20万元。
4、入园企业经高新区管委会挑选,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配套资金,其额度最高可达注册资本金的49%,并充许在三年内按投资优惠价回购股份。
1、入园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“两免三减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。